校党委发〔2013〕3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的意见
各学院,各单位:
随着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一体化管理模式地推进,奉贤校区已经成为学校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既是学校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又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内在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的重要意义。各部处要从学校发展大局出发,从服务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的实际需要出发,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紧迫性、责任感,进一步加强对奉贤校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整体性研究。要按照机关“师生为本、热情服务、责任至上、精致管理”的精神,认识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
二、务必确保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的正常开展。各部处要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处牵头的重大工作中,进一步从全局上考虑奉贤校区的发展和工作实际,在局部上强化各项工作在奉贤校区的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明确班子正副职和科室人员在奉贤校区的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团委、教务处、资产管理处、设备与实验管理处、基建规划处等部门的正职,应确保每周在奉贤校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天。图书馆、信息化办公室、后勤实业中心、校医院等保障服务单位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三、强化常驻奉贤校区校部机关工作负责人的统筹协调职责。各部处要根据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推进一体化管理的需要,及时安排好常驻奉贤校区工作负责人。要授予负责人处理奉贤校区日常事务的权力和对人、财、物资源调配的权力。常驻奉贤校区工作负责人要代表本部处在奉贤校区开展工作,充分调研掌握基本情况,积极协调在奉贤校区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学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教务处、资产管理处等已经明确的常驻奉贤校区工作负责人,要确保工作重点和工作时间主要在奉贤校区,同时能参加奉贤校区相关的重要活动。
四、加强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日常工作业务的处理效率。各部处要按照机关工作贴近基层、贴近师生、贴近实际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在奉贤校区的工作人员。已经明确全职在奉贤校区的工作人员,要确保全职在奉贤校区工作;已经明确兼顾两校区的工作人员,要确保在奉贤校区的工作时间。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代表本部处受理基层单位和师生提出的日常业务,及时通过内部流程呈办、转办、催办受理事项,不得以工作不属于职责范围等理由不受理。受理事项一般应在一周内向受理对象反馈处理意见,特别紧急的事项一般应在三日内反馈。
五、进一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跨界合作和协同管理。涉及奉贤校区重大实际问题、在奉贤校区举办的重大活动,牵头部处要组织相关单位在奉贤校区现场研究和协调处理。在奉贤校区两委会进行的日常工作协调中,涉及相关部处时,常驻奉贤校区工作负责人应参加并代表本部处领受工作任务、进行协调、及时处理、及时反馈。
六、务必确保校部机关在奉贤校区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各部处因人事变动,需要进行两校区间人员调整的,应及时选好新人充实到奉贤校区相应岗位。在没有新的人选到岗之前,原工作人员不得随意调整。除了机关竞聘的整体调整外,部处内部的人员调整或选用新人一般应在学期末或开学前完成。尚未在奉贤校区设置工作岗位的部处,要随着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和一体化管理模式地推进,提前谋划,做好预案,必要时做出相应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
七、加强校部机关人员到岗情况和工作到位情况的检查。各部处要根据本意见的要求,结合本部处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相应的具体措施和工作方案。奉贤校区两委会要负责对各部处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常驻奉贤校区工作负责人不到岗、工作人员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各种渠道通报批评,对贯彻落实情况好的部处给予通报表扬。
八、进一步修订完善加强奉贤校区管理的配套政策。相关部处要根据本意见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加强各单位在奉贤校区管理工作的配套激励政策,及时修订完善校部机关工作考核办法、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员工考核奖惩措施等规章制度。要通过制度约束和政策激励等多种手段,推动奉贤校区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中共上海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