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大奉贤校区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为加强奉贤校区信息报送工作,建立一支覆盖面广、反映迅速、素质较高的信息工作队伍,使信息报送工作真正成为提升校区管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制定本制度。 1. 无特殊情况,各部门、学院和直属单位常驻校区的负责人是本单位信息报送的第一责任人。 2. 第一责任人可以委派本单位能够了解和掌握工作全面情况的人员具体实施信息报送,并将所委派人的名单和联系方式报校区办。 3. 请于每周五下午3点以前填好表格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fxb@shnu.edu.cn;表格请至奉贤校区管委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lwh.shnu.edu.cn。 4. 重大事件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可以单独行文报送。 5. 紧急情况应先电话向管委会有关领导和奉贤校区办公室口头报告,事后填表补报。管委会和校区办有关负责人: 李 明 办公室电话 52359 ; 倪 锋 办公室电话 52254; 奉贤校区办公室电话 52472; 6. 认为当周不需要报送信息的,也请填写“无”后发送。 7. 请如实填报,管委会将根据填报的信息安排工作或向学校有关领导报送。 8. 管委会将对各单位报送信息的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 附件:校区工作信息报送单见文件下载
奉贤校区管委会 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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